安小姐是美籍华人,之前在上海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用原来中国身份证登记的,现因经济问题需要把这套房产出售掉,咨询了内地房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安小姐在美国做一份同一人声明,证明现美国护照持有者与中国身份证上的中文名为同一人的公证书,并递交至中国驻美国使馆做认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