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韩两国之间的合作交流加深,随之而来的是韩国文书在中国使用的频率增加,客人崔先生公司是做出口贸易的,公司为了更好发展决定和一家韩国公司共同出资在山东省聊城市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咨询了当地工商局需要办理韩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韩国公司公证双认证,所提供的资料,经过认证后是一份装订在一起的文书,当事人在拿到认证文件后,不得擅自拆开文件,不得有任何破坏原始认证件的行为,认证文书是一整本进行使用的,拆开文件后是会影响使用的,要求严格的城市直接拒绝使用。
韩国公司在中国进行设立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设立代表处、商标注册、法院诉讼等商业活动时,工商局、法院、商标局等国内相关政府部门会要求投资人出具韩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