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蔡小姐(原中国内地户籍)现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因老公工作上的需要,需全家人申请移民至德国,移民局要求蔡小姐除了需要开具在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要开具在内地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做德国驻中国使馆认证后才能认可,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