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两地同时生效,新规一出便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以后在香港离婚所得的绝对离婚判令在内地使用还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吗?
客户白小姐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她香港籍的前夫姚先生,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后又在香港办理的离婚手续,当时在签署共同申请书时,明确了深圳房屋的所有权属权是归属白小姐的,但是现在其前夫迟迟把房产过户到白小姐的名下,无奈之下只能走法院诉讼。
陈小姐是大陆人,几年前和香港人在香港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在香港离婚并取得了香港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声明书(绝对判令证明书),现在陈小姐要在中国上海买房子,需要对这个香港离婚判决书办理公证,这个要去哪里办理呢?是否一定要前往香港律所面签办理呢?
客户邓小姐早年是在香港结婚,并在港办理的离婚手续,今年年初向某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并按照银行要求提交了所需资料,资料在审核过程中,银行发现是香港出具的离婚证明要求邓小姐需要提供一份有关于证明个人婚姻状况的文件,即是证明香港绝对离婚判令是真实的。
廖小姐是大陆人,前夫是香港人,两人是在湖南登记结婚,后来因感情不合在香港离婚,离婚后未再婚一直在深圳居住,现在看好一个项目需要跟银行贷款资金投资,办理时银行需要廖小姐提供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但是离婚证是香港出具的,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后银行才能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