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去世的香港人士,家属会获得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而若需在香港使用,一般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方能在香港有效使用。当家属因故无法亲临内地办理死亡公证时,可以选择我们使馆认证网代劳。仅需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我们就能协助您远程完成所有公证认证手续,省去您的奔波之苦。
在众多案例中,当事人常常难以准备齐全香港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所要求的公证文件,尤其是死者的出生公证和父母死亡公证等关键文件,这常常导致遗产承办处在审核时提出疑问。施先生的母亲,一位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长者,五年前在内地老家因病去世,留下了香港的一处房产。施先生在香港处理继承事宜时,面临了一项挑战:遗产承办处要求他提供母亲在内地的死亡证明公证书,并需外交部认证。
香港政府仅对在香港发生的事件出具官方证明。对于香港居民在境外发生的事件证明文件,香港政府是无法出具该官方证明,例如香港居民在内地去世,香港生死登记处不会为其出具香港死亡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家属若要在香港为已故人士办理注销香港身份证、遗产承办等身后事宜,往往都需要提交内地公证处出具的死亡公证,并办理外交部认证手续。
客户张先生是一名出生在内地但在香港工作的中年人,了解到公屋可以提供相对低廉的租金,由于已获得了香港永久身份证,各方面也具备了申请公屋的条件,于是张先生决定申请公屋,以便能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张先生开始准备申请资料。他翻找以前的文件,整理好身份证明(包括出生证明文件)、住址证明和收入证明。在提交申请资料时,住房署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其提交的内地出生证明需要办理内地公证及外交部认证方可以作为有效文件。
客人杜先生还没有出生前他的父亲已在香港务工,杜先生内地出生后与父母移居香港并取得了香港身份证,现在杜先生打算移民荷兰,根据要求杜先生提供了一份出生公证书给到用证部门但是被退回了,其原因是文件是在九几年公证的,距现在年数太久,需要重新做一份公证并需要有荷兰驻中国使馆认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