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向小姐夫妇都是中国公民,两人是在美国登记注册结婚,现因为有了宝宝,需要买一套比较好的学区房。在选定了小区及房型后,提交上去的美国结婚证被告知不能直接在国内使用,需要经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认证过方可视为有效材料。那么,中国公民在美国结婚所得的结婚证怎么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用于在国内买房之用呢?
客人古先生与其太太都是在美国读书的中国人士,在美国毕业之后两人便在美国登记结婚,现古先生要把国内的房产拿去做银行抵押贷款,银行银行部门在审核文件发现古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是美国的结婚证,要求需要在美国办理公证并做认证方可认可,这个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