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黄先生是一家香港公司的董事,最近公司在大陆与其他公司发生经济纠纷,黄先生决定起诉该公司要求其支付尾款并承担违约损失赔偿,但由于其公司是香港公司,法院要求其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董事会决议、委托书进行香港公证,并加盖转递专用章后方可进行立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董事无须返港办理香港公司唯一董事决议公证用于委托律师起诉内地公司的全过程。
客户森先生是香港企业的负责人,近期发现淘宝某家店铺未经授权销售公司旗下设计的动物造型的产品,森先生对此感到很气愤,便联系了内地的涉外律师准备起诉至法院判决该店铺停止侵权行为,了解到需要先在香港办理公司的公证才可以在内地法院进行诉讼。但是森先生目前不方便亲自来香港,而且公司也改过名字的,这种情况要如何办理呢?
客户徐先生持有澳大利亚护照,是一家香港科技公司的唯一董事,现徐先生打算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做为投资人入股一家上海公司,根据当地工商局的要求,香港公司购买当地企业之股权需要做一份公证书,该公证书需要体现香港公司主体信息并加章转递,那么最新以香港公司名义收购上海公司的股份需要怎么办理公证呢?
客户石先生的香港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代表机构,现因人员调动,北京代表处需要更换首席代表及在工商局办理代表处的延期。根据北京工商局的要求,香港公司需要做一份董事会决议公证,石先生之前就找过我们为其办理过香港公司的公证事宜,所以这次便直接委托我们办理此文件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