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庄小姐曾有过一段婚姻,和前夫是在内地结婚后在香港办理的离婚手续,庄小姐自离婚后一直单身未婚,现要在云南省昆明市贷款买房及申请减免契税,用证部门告知因庄小姐是香港人士且是在香港离婚,需要在香港找律师楼开具一份什么婚姻及家庭成员表的文件才可受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要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