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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的,但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而如果声明人是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则需要在中国委托公证人的见证人签署放弃遗弃声明公证书。
 
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如何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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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黄女士原是内地户籍,在二十年前嫁给香港籍的老公,后随其老公定居于香港,并获取得香港身份证。因父母在前几年双双离世,居住在内地的哥哥需要处理父母生前留下的遗产。在办理继承手续时,相关部门提到黄女士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需要黄女士前往公证处一起办理继承手续。最后黄女士与哥哥协商了一番决定放弃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由其哥哥一人继承。
 
当黄女士的哥哥与公证处提到妹妹自愿放弃继承,是否他一个人办继承手续便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跟黄女士的哥哥说,就算是自愿放弃也需要有声明书才行,且由于黄女士是香港身份证,该声明书需要在香港办理再加盖转递章才可以。得知此消息的黄女士,便马上托朋友介绍熟悉的律师楼。在朋友的介绍下,黄女士找到使馆认证网,我们的工作人员与黄女士的一番沟通后,得知了公证的用途也了解到具体的情况后,便提供了办理公证书所需的资料清单,办理的费用及时间给到黄女士。经过两天的时间准备资料,黄女士提交了所要求的资料。根据黄女士提交的资料,我们的工作人员拟了公证草稿给到了黄女士与用证部门确认。
 
在得到了用证部门的确认之后,黄女士便预约了面签时间,在面签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拿到了放弃遗产声明公证书。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的全程。
 

一、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所需资料:

 
  • 1、声明人之身份证及回乡证;
  • 2、父母之死亡证明;
  • 3、父母之结婚证;
  • 4、内地户口本。
 

二、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所需步骤:

 
  • 1、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客人将上述所需资料亲自递交或邮寄到使馆认证网;
  • 3、律师根据客人资料起草公证草稿;
  • 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到场面签及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5、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 6、公证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寄出公证书到客人提供的地址。
 

三、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所需时间:

 
  • 面签后,三个工作日可完成。
 

四、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参考样本:

 
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参考样
 
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参考样
 
双亲在内地去世,在港的女儿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参考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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