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子女继承内地财产时,首要解决的便是继承声明的办理问题。此类横跨粤港两地的遗产继承事务,对香港继承人而言,办理内地财产继承声明绝非简单的表格填报,而是需系统梳理直系三代亲属关系,完成亲属关系证明、父母婚姻状况核验等一系列关键事宜的专业性工作,每一个环节均需严谨处理、细致应对。
香港居民冯先生近期陷入了继承事务的困扰。他的父亲早年从内地移居香港,生前在广东省购置了一套房产,并在当地银行留有存款。前不久,父亲因病去世且未留下遗嘱,一直也没有处理父亲的遗产。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冯先生认为凭借亲子关系证明便能顺利继承,然而就在今年,当他前往内地公证处咨询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作为香港居民,继承内地亲属遗产需先在香港办理继承声明书公证。这一要求让毫无跨境办事经验的冯先生犯了难,他既不了解香港继承声明书的办理流程,也不清楚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焦虑感油然而生。
经朋友介绍,冯先生联系到使馆认证网寻求帮助。沟通中,工作人员向他梳理了关键法律要点:由于冯先生的祖父母均晚于其父亲去世,且父亲生前有兄弟(即冯先生的大伯),根据法定继承规定,祖父母作为父亲的父母,大伯作为父亲的兄弟姐妹,均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若祖父母已去世,大伯便享有部分遗产继承权。这一法律细节完全超出冯先生的预料,让本就复杂的继承手续又添一层难度。
好在冯先生与大伯沟通后,通情达理的大伯表示愿意主动放弃继承权;同时,冯先生的母亲也决定将自己的继承份额赠与儿子,因此两人需分别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
此外,工作人员还告知冯先生,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需先委托律师向香港律师公会及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嘱查册,确认无其他遗嘱存在,查册周期通常为4-6周。待查册完成后,方可预约继承声明书的面签事宜。
明确流程后,冯先生正式委托
使馆认证网办理《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工作人员根据冯先生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材料清单,冯先生积极配合材料收集,在双方的高效协作下,顺利完成了查册、面签及公证流程,最终拿到了符合内地使用要求的《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书。
一、香港子女办理继承声明继承父亲的内地财产所需资料:
- 1、声明人之香港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2、被继承人之香港死亡证书;
- 3、被继承人的身份证;
- 4、声明人父母之结婚证书;
- 5、声明人母亲的身份证及回乡证;
- 6、声明人之出生证明;
- 7、提供祖父母的个人信息;
- 8、声明人大伯的身份证及回乡证;
- 9、房地产权证(如需附上)。
(备注:这只是继承的其中一份声明书,声明人的母亲及大伯再需要另外再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
二、香港子女办理继承声明继承父亲的内地财产所需步骤:
- 1、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3、查察被继承人在香港是否有承办遗产及在香港律师会会员处立下遗嘱(这个过程大概要一个多月);
- 4、收到结果后,律师根据客人材料拟公证草稿;
- 5、声明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携带上述资料到律师楼面签;
- 6、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7、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8、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是邮寄公证书正本。
三、香港子女办理继承声明继承父亲的内地财产所需时间:
- 资料齐全,声明人到我们律师楼签署文件后约2-3天可完成(从调查核实死者在香港有无遗嘱至拿到该公证书整个过程耗时约1-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