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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肯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肯尼亚共和国持有效的肯尼亚共和国外交、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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