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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份荷兰寄养委托书公证和领事认证

2019-03-21 17:16:00  来源:荷兰使馆认证网  点击:


上海1份荷兰寄养委托书公证和领事认证
在荷兰出生的孩子,需要寄养在国内上海,在申办寄养手续时,得出具一份荷兰儿童寄养委托书,并在荷兰当地进行公证和领事认证,才可以在国内上海使用。
荷兰寄养委托书公证须知:
1.儿童父母双方应持本人中国护照和在荷兰居留亲自到中国驻荷兰使领馆办理,同时须提供儿童的护照、在荷兰居留、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如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荷兰公民或拥有荷兰合法居留的第三国公民,可一并来馆申办寄养委托公证。
荷兰寄养委托书公证完成后,还须递交到荷兰外交部认证,最后到中国驻荷兰使领馆认证。
荷兰儿童寄养委托书,并非政府文书,在准备文书上,是需要律师起草文书的。
荷兰寄养委托书有效期是半年,认证完成后的有效期也是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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