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安置房作为合法不动产,其继承流程需严格遵循内地相关法律规定,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是启动继承程序、向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人的核心必备材料。如果死亡证明是香港出具,必须办理香港公证及转递手续。
家住深圳的张女士,近日就因这份关键材料,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她的父亲(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病逝,生前未留下书面遗嘱,仅在深圳留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她作为法定继承人,计划向深圳法院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合法继承这套房产,却在准备材料时被法院告知:必须提供父亲的香港死亡证公证及转递文件,否则无法启动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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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她十分困惑:手里明明有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办理公证和转递?而且她长期在内地生活,对香港的公证流程一无所知,也没有时间专门赴港办理,更担心材料准备不全、流程出错,耽误遗产继承的进度。
最后,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我们使馆认证网,咨询办理香港死亡公证及转递用于内地所需的资料及办理流程。我们的工作人员详细一一解答。最终,张女士决定委托我们全程代办香港死亡证公证及转递手续,以便顺利推进法院遗产管理人申请及安置房继承事宜。
一、在内地的子女办理父亲的香港死亡公证及转递用于内地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人继承安置房之用所需资料:
二、在内地的子女办理父亲的香港死亡公证及转递用于内地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人继承安置房之用所需步骤:
- 1、 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后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寄给使馆认证网;
- 3、律师根据资料拟公证草稿;
- 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5、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 6、公证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寄出公证书给客人。
三、在内地的子女办理父亲的香港死亡公证及转递用于内地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人继承安置房之用所需时间:
四、香港死亡证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加章转递公证样本: